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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21官商涉貪案賈利安等10被告缺席 案件延至11.25再審

2022-11-05      玩球通 
澳門21官商涉貪案賈利安等10被告缺席 案件延至11.25再審
賈利安在內的10名被告缺席,法庭宣佈案件改期到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再審。(Allin圖片)

澳門兩名前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嫌收受衞星賭場負責人蕭德雄、地產商人關偉霖、吳立勝等賄賂的案件,於今早(4日)10時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但由於涉案21名被告中,包括賈利安在內的10名被告缺席,法庭宣佈案件改期至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再審。有出席庭審的吳立勝及其代表律師歐安利表示將會繼續出席庭審,並對案件有信心。

澳門廉政公署於去年底揭發賈利安、李燦烽涉收受蕭德雄、關偉霖及吳立勝等人賄賂,違法審批多宗建築計劃草案,以及清洗黑錢等;李燦峰自去年12月於內地被捕後,與蕭德雄、關偉霖同被羈押於路環監獄。而涉案的賈利安則已離澳多年。

案件共21名被告,依次為李燦烽、蕭德雄、關偉霖、吳立勝、南灣發展公司股東史鐵生、吳立勝妻子潘暖荷、吳立勝兒子吳驥年、劉寶芳、梁嘉儀、黃其俊、左天賢、賈利安、賈利安妻子李惠清、鄺尹詩、文禮聰、蕭家權、胡家儀、李涵、李海燕、李永峰及尤曉娜。

今日上午約10時開庭後,合議庭主席盧映霞法官先點算到庭被告人數,涉案的21名被告中,首11被告有出席,而第12至21被告則缺席。盧官指,為免對通知程序尤其是告示理解有不同意見,謹慎起見,將案件改期至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審訊,並告誡在場被告之後庭審必須出席,或各法庭聲明同意被告缺席審訊,否則可能被科處罰款或出拘捕令。由於案件具有緊急性,就算再出現疫情仍會繼續庭審。

此外,盧官向第12被告賈利安代表律師包偉鋒問及能否與他取得聯絡,包偉鋒回應指賈利安現時不在澳門,對他身處位置不知情。而其餘缺席的10名被告代表律師均表示無法聯絡當事人。另外,李燦烽在庭上詢問下次出庭可否帶同起訴書,盧官指,原則上在法庭內被告不能帶文件上庭,以防在庭上照讀筆記,如有需要法庭在下次審訊時可提供控訴書的影印本,但須向法庭提出申請。

結束今日庭審後,案中第4被告吳立勝與其代表律師歐安利步出法院大門,傳媒問到吳立勝之後會否出席審訊,他表示「出席!點解唔出席」。而問到對案件有無信心,其代表律師歐安利則稱「有我歐安利,就有信心!」

第4被告吳立勝(左)及其代表律師歐安利(中)。 (Allin圖片)

澳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其後出新聞稿,詳細列明案情及檢察院對相關疑犯所作的控訴。案情指,賈利安和李燦烽分別涉嫌收取涉案地產商人的利益,以便他們在審批建築項目過程中提供協助,涉及的項目包括「疊石塘山建築項目」、「名門世家建築項目」、「南灣C8地段工程項目」、「TN20 & TN24建築項目」和「主教山別墅項目」。兩名疑犯涉嫌使用不法所得購買大量不動產,李燦烽還涉嫌不實申報財產。

此外,蕭德雄和史鐵生與李燦烽涉嫌為了協助李涵、李永峰、左天賢及尤曉娜獲得澳門居留權,以虛假入股作為重大投資方式,透過製作虛假文件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

除20、21名被告李永峰及尤曉娜外,其餘19名被告同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兩罪競合。其中李燦烽加控12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10項「清洗黑錢罪(加重)」,1項「偽造文件罪」和4項財產及利益申報「資料不正確罪」。賈利安加控5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6項「清洗黑錢罪 (加重)」。

另蕭德雄被控2項「行賄罪」、8項「清洗黑錢罪(加重)」和4項「偽造文件罪」;關偉霖被控3項「行賄罪」和3項「清洗黑錢罪(加重)」;吳立勝被控4項「清洗黑錢罪(加重)」;史鐵生被控7項「清洗黑錢罪(加重)」及4項「偽造文件罪」;胡家儀被控2項「行賄罪」和2項「清洗黑錢罪(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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