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澳门BC法草案有一个部分——至少在公开场合——没有得到太多的讨论,就是有关于「归属」的问题。这是个涉及澳门政府与六间博企之间有关数十亿美元资产角力的巨大问题。私下里,城中所有高管都在谈论这一话题,因为无论赌牌在目前到期或在未来几年内到期,可能需要易手的金额都十分巨大。
澳门政府在2001年开放赌权时,建立了经典的BOOT模式(建设、拥有、营运、转让),这是政府以零成本开发大型基建项目的绝佳方式。在BOOT模式下,政府创建了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由私人企业在政府授予的土地上建造、拥有及营运基础设施项目。私人企业在一个议定的期限——通常是几十年——来收回最初的支出并赚取利润。之后,基础设施项目将免费或按合同约定的金额转回政府。
这正是澳门政府在2001年通过开放赌权所做的。当时澳门从葡萄牙回归中国不到两年,需要想办法为自己筹资。因为根据基本法,澳门的税收安排独立于中国内地,并且也不能再依赖葡萄牙。
在2002年,澳门BC业的投资者完全清楚YLC及赌具将会在承批期完结后归还政府,而他们也是基于这点进行投资。但现在根据新的第五A条条款,澳门政府正寻求把那些本来不会在正常情况下被认定为YLC范围一部分的区域加进里面。要知道新的法律条文将会在现时的承批合同于2022年12月31日完结前生效,所以似乎也会在将来归属程序上有效。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好像是在最后一刻才改变规则,或者是在一份长达20年合约的最后6个月才作出改变的话,那是因为真的可以说是这样!
众所周知,BC监察协调局在最近几个月已经和承批公司一起划出所有澳门综合度假村设施的平面布置图。这些布置图划出了3种不同的区域:
幸运BC区域:赌台、角子机、电子赌台游戏、帐房等等。
BC支援区域:通往BC区域的走廊、存放赌具的区域、监控房等等。
一般区域:就是以上区域以外的一切地方—员工饭堂、后勤办公室空间等等。
第五A条的草拟内容加上博监局进行中的制图程序,显示澳门政府想把YLC区域以外更多地方的最后归属权给予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就会容许政府向承批公司为这些区域收取更高的租金,即使这些区域其实是承批公司付钱开发的!
如果把那些有百家乐赌台或者YLC帐房的空间看成YLC一部分,并且应该在承批期后归还政府,实在是顺理成章,并且也是在2002年就已经得到各方同意。把同样的逻辑也放到BC支援区域,例如筹码储存空间及YLC监控房等,亦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那些一般区域,例如员工饭堂、多用途走廊、后勤行政办公室空间,或者冷暖空调区域呢?纯粹是因为一些BC员工有时会经过这些地方、呼吸到经过调节的空气,或者在洗手间内洗手,就令到它们成为「YLC区域」的一部分吗?这些区域对于营运一间综合度假村都是必须的,而澳门政府本身就鼓励承批公司发展所有非BC设施。如果这些设施都要到最后归还给政府的话,又如何期待承批公司有效地营运他们的非BC业务呢?
更坏的一面是,如果综合度假村营运商相知道他们相当一部分的非BC投资将会在承批期完结后归还政府,他们又有什么理由继续投资在非BC之上呢?更不用说现在的承批期已经从20年减至最多10年。
如果以最好的心态去理解的话,这会被视为以热诚的态度去执行法律。但以最坏的方法去想的话,这会被视为充公财产。最终的结果,也只能等待时间过去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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